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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政策例行吹风会举行

http://www.dsblog.net 2021-08-26 10:49:44

熊茂平(栗世民 摄)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熊茂平: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政策例行吹风会。借此机会,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出台的有关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李克强总理强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至关重要”,“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尤其要完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这一基础性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从制约百姓投资兴办企业的第一道门槛改起,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通过理清“证”“照”功能关系、推动市场准入与退出双向便利、提升登记服务水平等一系列改革举措,不断释放改革红利,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厚植发展壮大的土壤。在放的同时,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用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有力促进了营商环境优化,夯实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形成了市场活力焕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市场监管总局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始终注重确保改革举措于法有据,先后推动了包括《公司法》在内的20多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修订完善。同时,及时总结改革经验,推动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商事制度改革成果,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2019年底,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启动了统一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立法工作,系统梳理现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总结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经验,并经充分听取有关政府部门、企业代表、专家学者、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形成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2021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近日,克强总理正式签发了《条例》。《条例》共六章,五十五条,主要对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管理进行了统一规定。

  《条例》是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对各单行法律法规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优化和统一,确立了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基础性制度。《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法推进改革的生动实践,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保障,是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和拓展我国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推动完善更加成熟定型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基础性制度的迫切需要。

  下一步,我们要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全面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扩大改革成效,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形成公平公正、高效规范、可预期的市场准入和监管规则体系,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我先简单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来源:市说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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