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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的土壤孕育了“中国特色”直销行业?

http://www.dsblog.net 2008-01-21 16:23:13


  规范直销时代
  经过三年对各种非法传销和非法集资的严厉打击,到2001年,各种老鼠会几近绝迹,政府花大力气进行的清场工作卓有成效。社会的各个阶层在对非法传销和非法集资的严厉过程中受到一定的系统教育,分辨能力有所提高。对于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直销、什么是非法的传销有了初步的甄别能力。
根据我国经济增长状况和多元化流通方式的发展,以及履行WTO的相关承诺,我国加快了直销立法的进程。
   2002年2月21日政府颁布(工商公字[2002]第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也就是《关于<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规定》。
  2004年2月,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公开表示“要在年内为直销立法”。对于这个信息的发布,社会对此反应相对平静,倒是直销界业内人士震动剧烈,仿佛不敢相信一般。此后不久,众多企业纷纷开始动作,大有厉兵秣马重整旗鼓的心劲。像大连珍奥在同年五月收回了重庆的传统销售渠道,建立自有专卖店渠道,开始初期的直销尝试。在此期间,包括安旗、安惠、维佳、大连慧力、中山盛世铭在内的一大批直销企业也陆续浮出水面。
  2004年9月,备受关注的“9·10厦门会议”召开。这次会议更像一阵滚滚东风,大有拨云见日效果。
  2005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和《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并分别于2005年11月1日和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个法规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直销市场的开放和直销立法进程进入了新的阶段。
  《直销管理条例》是行业发展的需要,也是为了兑现承诺,虽然晚了1年多,但是我们终于如偿所愿。要开放一个曾经出现过大问题的领域,如果不在开放之前制定“游戏规则”,是无法想象的。最终,在比预计时间晚了整整一年后,直销相关管理文件《直销管理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条例出台,直销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开放。以条例的形式出现,也看出了政府开放直销的谨慎,为以后根据实践的效果进行修改留足了空间。
  《直销管理条例》的出现,明确了直销在中国的合法地位,是中国直销行业发展史上的一块里程碑,它标志着中国直销法制化监管时代的到来。给了正规且有实力的企业一个圆圆满满的希望……
 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图片来源:现代文明画报)
  拿牌,这是2006年至今最火热的关键词,也将是永远被历史所记忆的词语。这一年,几乎所有企业都在考虑要不要去拿牌,怎样去拿牌,拿了牌怎么做。
  正规的企业积极规范言行,一切向政府的规定和意愿靠齐,都希望留个好孩子的印象;而炒作性企业,则借直销即将开放的消息,大肆宣扬该公司即将获得牌照,马上可以大展手脚做直销了,以此到处拉人头。因为如此,反到让正规企业业绩一再下滑,而异地传销,滚动炒作制公司四处敛财,整个行业反倒有近似1998年前的混乱。
  来自瑞士的欧瑞莲首先递交了牌照申请,而2005年2月22日,曾经获得直销试点牌照的雅芳再度拨得头筹,获得中国首张直销牌照。雅芳提前获牌被业界人士认为是乖孩子有糖吃的结果,继而商务部网站上连续登出了递交申请的企业声明。随后,以外资如新、宝健、宁波三生、欧瑞莲、金士力佳友、富迪和以内资珍奥、蚁力神、中脉科技、新时代为第二批次的企业相继获得牌照。最终,安利、玫琳凯、完美纷纷拿牌,为直销主流企业打开了希望之门。
  至今,还有康力、太阳神、南方李锦记、康宝莱、嘉康力、罗麦、尚赫、美乐家拿到了国家批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2007年直销行业总体属于转型过渡期,非理性竞争正在逐渐淡化,在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行业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整顿,社会各层面对直销的态度也从原来的排斥不解上升到冷静的审视,整个行业从成长概念上来讲回归理性是最大特点。
  过去的直销行业几易颜色。直销的发展牵动着千千万万人的心,直销也曾使人应接不暇、也曾令人深恶痛绝,也曾让人讳莫如深,也曾叫人翘首以盼……如今,新的一轮太阳又在敲打着我们的窗。直销行业踏上了阳光大道。
  越来越健全的法律,越来越规范的直销标榜企业,越来越大的直销市场,直销的“春天”指日可待,直销人的扬眉吐气为时不远……
  (本文引用天问先生《中国直销业 风雨十几年》一文内容,特此致谢。)

来源: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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