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评论(共2条评论)
-
第1楼, 痛恨 2007-01-16 16:31:28 投诉 支持(510)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检察院日前依法对朱晓阁、秦庆霞、夏华强、刘华利涉嫌非法拘禁一案向该区法院提起公诉。这已是该院今年以来办理的第6起因非法传销而引发的刑事案件。 非法传销人员以十多岁至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为主。这类人往往家境不富裕或在刚涉足社会时遇过挫折,收入少,挣“快钱”的欲望十分强烈,若加上法制、道德观念淡薄,就往往会铤而走险。牵涉一宗敲诈勒索案的湖北女青年黎慕文本是某私立学校的一名教师,因觉得做教师收入少,于是请在外面工作的朋友帮忙找一份工作。不久其朋友吴绍剑来电,叫她到江门来一起搞软件开发。于是黎慕文毫不犹豫地辞掉学校的工作来到江门,随即陷入传销陷阱,后来还因急于“弄钱”而伙同他人一起勒索钱财,落入法网。 非法传销人员之间往往是亲戚、朋友、同学甚至战友关系,他们的言行极具欺骗性。传销分子抓住老百姓重视和信任亲情、友情的特点,专从自己熟悉的亲戚朋友处下手,并往往能顺利得手。河南青年薛协克和党建军曾一起在部队当兵,退伍后不久,党建军叫薛到江门当保安。薛到新会后才知道党建军和一些战友是在搞传销。今年2月,薛协克按照上线的指使,又将战友兼老乡任某从河南骗到江门搞传销,并与党建军把
-
第2楼, 痛恨 2007-01-16 16:34:31 投诉 支持(464)任某关在出租屋内,对其施以暴力做传销“思想工作”。任某就这样被非法拘禁了好几天,后才伺机逃走并报案。 非法传销组织的手法极具煽动性和迷惑性,容易诱使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受骗沉迷。 办案检察官介绍说,当前非法传销有两个特点值得注意:一是从原来的“传商品”变为“传人头”,加盟者收入的多少只取决于其发展“业务员”的多少;二是运用心理控制对参与者进行“洗脑”,通过长时间的封闭灌输和不断的心理暗示,使人失去基本的是非判断力。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