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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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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看到某某人在狡辩某家公司做直销是否合法的问题了,所以我想谈谈一个很久远的人物: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more@]

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被雅典法庭判处死刑。审判是不公正的,苏格拉底在法庭上也为自己做了当时法律所允许的辩护,最后,他欣然接受了雅典人对自己的死刑判决,拒绝出逃而从容就义。

对于接受死刑判决,苏格拉底的逻辑是这样:法律是必须遵守的,每个人都受到它的约束;倘若它是不公正的,你可以选择不遵从它;但是如果你违反了它,你仍然必须接受惩罚。这样的逻辑看上去很荒谬,因为你实在没有理由自愿接受不公正的法律的判决,但在荒谬的逻辑背后蕴涵着一种强大的道德力量,所以最后他安详地喝下了毒酒。

然而现在不一样,现在大家都在拼命包装自己,拼命鼓吹自己的直销行为,甚至传销活动、庞氏骗局和金字塔计划都是“合法”的,都说自己符合法律,可从法律上讲,哪怕再正当的多层次直销都不合法。

如果一个人还有脑子,并且他的IQ高于60,他一定会想到:如果一条法律被制订出来,而全社会的人都在违反它,那这条法律本身肯定存在问题。既然各家公司,各个直销人都在违反《条例》,那这部《条例》必定是有问题的,而对于一个如苏格拉底的道德家来说,他如果面对这样的情况,会怎么处理呢?如果我们能回到2400年前,拿这个问题问苏格拉底,他可能会反问:“很抱歉,这是我所无法理解的东西,因为有理性的人怎么可能制订出连自己都不愿意遵守的法律呢?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们的国家是僭主政治还是寡头政治?”这时候你还得把什么叫“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跟他讲一遍。可我想他在听完之后还是会半天摸不着头脑的。

《条例》的荒谬性在于:如果你遵守它,你就不用做直销了:市场会把你一脚踢出去;而如果你还想做直销,唯一的办法就是违反它。

所以,拜法律之赐,在这个国家里,每家直销企业都成了骗子,拍胸脯挥拳头地发誓严格禁止多层次等等;每个直销人也都成了骗子,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从事的是“合法直销”。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谎言里,以谎言为食,以谎言为乐,以谎言为安身立命之本。

这又让我想起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雅各宾专政。当时,只要是皇室成员、贵族、天主教徒以及被指控为“叛国者”的人,一概被视为“人民公敌”,适合对“人民公敌”的惩罚的法律只有一种,就是“死刑”。按照《条例》的标准,国内所有的直销企业,不分外资内资,也是全都该上断头台的;至于直销人,那就更是死有余辜了。

如果我能去到2400年前问苏格拉底两个问题,首先我会问他这样一个三段论是否无懈可击:

法律是庄严而不可侵犯的,

我是公民就理当守法。

现在我不守法,所以——

我该死!


如果他说是的,那么第二个三段论是这样:

法律是庄严而不可侵犯的,

每一位公民都理当守法。

现在每一位公民都不守法,所以——

每个人都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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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3) 点击次数(2501)
评论(共3条评论)
  • 原野 说:有见地,深刻!

    2006-12-11 11:46:19

    分析的深刻,有见地!把大陆直销界的现状剖析的很透彻。
  • qiaoqiao 说:qiaoqiao

    2006-12-11 21:04:03

    钦佩你在法理与政治和现代直销经济之中所作的深入探索!
  • tianyi 说:深刻

    2006-12-11 22:31:44

    一针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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