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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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大部分直销其实走的都是变相传销,这就定义了中国直销的生存空间和寿命。包括一开大旗就叫嚣美其名曰为保护国家直销产业利益不为外敌侵占的金某友,最终搞的也是以拉人头要加盟费为目的、不以产品销售为主要目标的所谓双轨制,吹嘘该制度的所谓最高优势,千万富翁在即大家都趋之若鹜,又是一场闹剧开始了
- ·很好!老天爷是我、宇宙之主是我、佛祖是我、仙祖是我。 上帝是我;天主是我;天母是我;地母是我。 道是我;德是我;神是我;真气是我;正气是我; 无极母是我;混沌元初也是我; 我无所不在;无所不能。 即能文来也能武,天地万物我做主。 宇宙时空在胸中,地球虽大手中化。 天堂地狱是属下,贪心执着快放下。
- ·非常好!你自己觉得自己在做功德,可是你们想过没有,你可能恰恰是在造孽, 我相信你们是出于好心, 但没有高超的智慧,好心最容易办错事。 善于宽恕伤害过自己的人, 要下决心放弃复仇的心理, 因为仇恨的心态无助于我们生命品质的升华, 反而会扭曲自己的心灵, 使生命的结构向丑恶演变。 我们即使把自己的仇人踩在脚下,把他杀死。 这除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图得一时的心理满足外,无助于自己的心灵向更高层次的成长, 如果大家都不宽恕他人,都想复仇,整个人类只能永远恶性循环,永无宁日。 从逻辑推理的角度去考查验证、
- ·问好。耐夫
- ·看得我差点睡着了.........汗......... 不过还是赞个,不错。
- 合情合法赚钱不要有原罪感(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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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著名经济学家茅以轼,前不久在昆明上海远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客户答谢会上精彩演讲中的几个观点,对应现今直销业状,令我颇有感触。
[@more@]其中他说到,企业家是一种很了不起的职业,他们靠的是高效地组织各类创造财富的要素。“一块土地,市场怎么利用最恰当?要看它的条件,所处的位置,经济价值分析等,企业家就是在这种择优理论中,做到了‘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他指出,企业家把人,钱,资源迅速组合在一起,并创造出符合市场需求,卖得起价格的产品。所以他们应该得到相应的回报。“商品交换建立于双方同意的基础上,企业家买原材料做成商品,再卖给经销商,只要规则允许,双方都能赚钱。财富就是靠交换创造的,他肯定地说,企业家只要就按照市场规则赚取财富,心中不要有什么原罪感”。
由此让我想到了,近段业界曾运作正常的直销企业和直销员的大批量流失,或放弃,或停滞,或转向传统等多种形式,虽说目前客观环境,政策制度使其运作艰难是主要因素,但主观意识中对自身从事行业的不自信,不坚定和怀疑,及被社会大多数人的不明了,不承认和歧视,使其本是合情合法的赚钱却感到是有罪的,不敢示人,无法开怀。
民以食为天,要生存,要吃饭,个人创业挣钱乃人的本性使然,压抑和剥夺人的本性是不现实和不道德的。
直销这种商业模式给了“人”一个通过自己努力增加经济收入的创业机会,其本身并不是错误的,相反,由于它满足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渴望,因而它本是正确的。而事物和人的两面性,善和恶,贪婪,自私和给予,奉献,是行为使然。业界问题的根本,是个体行为错,商业模式和行业本没有错。
钱,君子用可利国利民,小人用则祸国殃民。经济诈骗伴随着资本市场在许多领域都存在和不可避免。直销制度作为一种产品/商品的营销模式,合法经营,合法税收,能解决就业等,其本身并不存在好与坏之分,好与坏是人为的行为,是人把它搞复杂了!
而造成现国内多数人觉做直销有原罪感的,其关键在于直销条例的公布,使其本与世界基本相同的运作模式和概念复杂化了。直销和非法传销的难以区分,是业界人最为头痛和困惑的事。
因无论怎样变换,有位有着多年直销经验的专业佚名人士说,它们都要进行符合如下三个特征的运作,否则就不是直销或者非法传销,这几个特征是:
1.直(传)销员必须直接或间接推荐,或介绍,或招商,或发展其他人成为新的直(传)销员。
2.直(传)销员相互之间形成上和下的关系,目的是形成一个属于公司和直(传)销员共同拥有的顾客消费群和业务拓展群体,直(传)销员把它叫作“部门”或“小组”或“网络”等。
3.直销和非法传销是一种具有相当难度的产/商品营销模式,这就要求直(传)销员要具备一定的能力,综合素质及业务专业知识,所以就必须通过培训的方式来提高这些能力。因此没有了培训会议也就没有了直销与非法传销。
正是由于直销与非法传销(它们)的这三个表面特征是一模一样的,所以便使其原本已走上正轨在合法经营的直销企业与直销员,被人误会为非法传销,也并不是什么奇怪事情。
非法传销一定有网络,部门或小组的形式,但我们却不能认为凡是具备这种形式的就一定是非法传销。
如果这样的话,保险公司就成了非法传销公司,因为它就有部门,小组,网络;中国的企业也成了非法传销企业,因为没有哪一个企业没有部门,小组,销售网络,或可以不进行任何员工的培训就能健康发展的;显然这不是识别问题的正确方法。如按用奖金制度来划分直与传,现业界五花八门的制度令人眼花缭乱,然其“原理”其实还是一模一样。
而若严格按条例来执行,那直销和传销都应该在中国彻底消失,或转型成传统形式的企业。。。,真若如此,那为直销立法的唯一作用便成了,是让这个行业不在存在于中国,不在与世界贸易同步,去隔绝于世界之外。显然,这是违背入世初衷的,也与自然趋势背道而驰。而可以肯定地说,这种结果也不是中国政府所想要看到的。
2007-01-02 14:50:40
只要合法获利就无可非议,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2007-01-03 00:42:05
直销的非"主流"之痛,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但我始终相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2007-01-03 00:51:56
想知道你的联系方式,可以吗?2007-01-03 16:23:52
想知道你的联系方式,可以吗?因为不会打字无法交流所以请用电话交流!我的手机13328755801或qq576037800 视频都可以!2007-01-04 00:00:40
谢谢你们对我的支持!就此文之地探讨,发表意见,在交流中得到学习和帮助是我写博客的目的。不便之出还请见谅,谢谢!2007-01-05 18:11:46
与阿雯同感,赚钱不是一件坏事情,但要看怎么去赚,看此文受益非浅,有启发2007-01-05 20:10:49
每个人都能懂得生意不叫生意,每个人都能明白的市场不叫市场; 只有在大多数人还不懂得时候,还有大多数人不明白的时候, 锲机就是生意,探索就是市场。 如果全民都能做的生意都能明白的市场,还有你赚钱的份吗? 只要不违反中国相关政策法规,我们可以大胆的挑战自己,赚自己想赚的钱! 面对当今经济时期,还有谁和钱过不去呢、、、、、、2007-01-05 22:23:05
说得太好了,很受益,谢谢!2007-01-06 11:14:12
2008年有望直销渐入佳境?!2007-01-06 16:36:50
经济规律使然,最终不以个体意愿所能掌控,且政府的出发点也是为了将来能良好有序的发展。这点也是许多业界人士坚信的!2007-01-07 08:10:46
说的很好,很有道理。这些东西我自己明白的,可是没有你说的好。2007-01-07 16:35:30
谢谢您对我观点的认可和支持,希望以后能与您更好地交流并多提宝贵意见。2011-06-04 23:55:08
不管是做异地也好,网资也好,做的就是一个模式,这个模式就是人际网络。几何倍增靠的就是人际网络,因为21世纪就是一个网络的世纪,所以,国家引进连锁业的目的就是要解决我国的闲散劳动力,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我们大多数人都是从事过异地的,虽然我们失败了,但是我们对行业的模式是认可的,没有怨言,只是我们自身的条件不具备,异地最关键的是要用谎言去邀约人,而且邀约的都是自己身边的亲人和朋友,也就是说挣的都是亲朋好友的钱,一旦做不下去,钱没了到还可以再挣,可亲情,友情没了这将伴随着烦恼度日如年。而现在我所做的网资,它是异地的升级版本,它是将异地的不规范的东西改进后重新出台,做网资不需要身边的亲朋好友,我们是在网上发帖,别人看见了我们的帖子加了我们后来咨询,了解,他觉得适合自己自然会把握机会,所以,我们现在做网资就没有做异地时的那种度日如年的烦恼,而且投如也只有异地的7分之一。现在互联网上我国有几亿网民,我们从不缺人脉,这就是异地和网资的质的区别。打个比喻吧,你现在是在用PP机,而我们现在使用的是手机,你说,谁在使用和社会同步发展的工具。异地,傲特了。 ##########●◥◣海洋qq1342106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