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广美”传销案:孙彦民判3年 罚款40万
http://www.dsblog.net 2007-04-19 10:42:56
水母网4月19日讯 如今,我市最大一起传销案有了“下文”:由检察机关首次对传销人员实施批捕,该案中的传销“高管”孙彦民在烟获刑,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被罚款40万元。同时5名同案犯也分别获刑,并处罚金。这是记者昨天从芝罘区检察院获悉的。
传销头目孙彦民,46岁,黑龙江省大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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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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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2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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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楼, 大森林 2007-05-08 10:37:17 投诉 支持(456)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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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 31 2007-05-07 17:29:55 投诉 支持(433)可难为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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