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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销又出新招 市民发现请及时举报

http://www.dsblog.net 2007-03-27 09:19:27

    本报讯(见习记者 邓超 通讯员 杜刚朝)春节过后,外出务工人员增多,这时非法传销组织往往以“招工”为名大量招揽传销人员。26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从今年查处的传销案件来看,目前传销份子又出新“招数”,更带迷惑性和危害性,这里为读者一一拆解,让不法份子无处藏身。
        
    “第一招”——从过去单纯推销产品,发展成通过只传销某种理念或虚拟产品,直接“拉人头”、收取“人头费”来获取非法利益。传销组织一般多以“介绍生意”、“介绍工作”或“招聘”为由,谎称可以获得高额回报,利用亲属、朋友、同学、战友等各种关系,通过打电话、写信或者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等手段,将人员骗往异地,并对参与人员进行人身控制和精神控制。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往往在短时间内非法获取大量财物,而大多数参加者常常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
        
    “第二招”——利用互联网、假借直销或电子商务等名义进行传销活动,并且开始向大学校园伸出“魔爪”。一些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等旗号,使用境外服务器,建立互联网站,发展代理商和会员,并且直接利用网上银行电子支付手段实施奖金发放,使其违法活动更加隐蔽,违法活动成本更低、人员发展更快、传播地域更广。
        
    “第三招”——利用已被执法机关查处和取缔的组织或者虚假注册公司的名义骗取钱财。这种形式表面合法,普通老百姓根本无法识别真相,只有经工商部门查验,才能将其“打回原形”。提醒市民留意在历次打击传销活动中公布的非法企业名单,遇到可疑情况多向工商部门咨询求证。
        
    据悉,目前允许在我市从事直销的企业仅有雅芳(中国)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06-02-22)和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06-12-01)两家,其它打着直销幌子进行活动的均为非法企业,提请市民擦亮眼睛,远离传销,以免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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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4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4楼, 2012-08-16 11:48:26   投诉 支持(279)
    有着合法的直销牌照,但是是幌子,其实干的还是非法传销的活。
  • 第3楼, JOJO 2007-04-11 16:30:00   投诉 支持(391)
    有哪????有被?人??。有哪公司?是直?就??的“直?”,那??什???,??。
  • 第2楼, 02 2007-04-02 20:30:18   投诉 支持(431)
    直销和传销的区别就在于,政府有没有发牌照。
  • 第1楼, 01 2007-03-27 13:19:40   投诉 支持(465)
    真正的直销是帮人的,不是害人的。很多合法公司的业务员也在干害人的事,如把产品卖出去后没有服务,消费者用不出效果就是害人!有的还夸大产品功效蒙消费者!真正的直销不会宣传一夜暴富、不劳而获,这是一种人文的销售,充满情感的销售,拥有世界上最好服务的销售!这是一个关怀、关爱、互助的事业,如果只冲着钱来,会做得很难,而且做不久。交流QQ330174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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