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blog.net 资讯 » 打传热线 » 大庆破横跨19省亿诈骗大案 3万人掉进陷阱

大庆破横跨19省亿诈骗大案 3万人掉进陷阱

http://www.dsblog.net 2007-03-20 10:30:26

    只要市民投入1200元,在第4次循环的时候便可得到一部价值1200元的手机,如果不要手机可得800元钱,一直到第30个循环,可得27部价值1200元的手机或是可得27次800元钱,再加上30个循环中100倍的业务费2000元,也就是交了1200元钱一年后可以得到23600元,这样的好事儿让急于一夜暴富的市民欣喜不已、纷纷投资加入循环返款。
        
    截至2006年3月,大庆警方将涉嫌集资诈骗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李萌抓获时,已有19个省、92个地市的3万余人掉进了这个投资陷阱,涉案金额达1.466亿元人民币,此案被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目前,警方正在对此案进一步侦查。
    
    举报牵出惊天案
        
    2006年1月初,大庆市公安局陆续接到群众的电话举报:大庆市一家经贸公司以“买二赠一”的模式销售手机,以循环30次后给予高额回报为诱饵进行融资活动。接到这一线索后,大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侦查员立即对犯罪嫌疑人李萌进行监控。3月10日,警方发现,该段时间李萌大量提取银行卡内现金,有携款潜逃的迹象,警方立即对其监控,并对这起案件立案侦查。随后,警方将李萌刑事拘留。
        
    经调查,李萌从2005年9月26日以来,以大庆市某经贸有限公司为幌子、利用香港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作宣传,以“买二赠一”的销售模式,循环赠送30次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向全国范围进行大量集资。2006年3月17日,大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破了李萌涉嫌1.466亿元集资诈骗案,其中被害群众涉及全国19个省、92个地市,受害者达3万余人。
    
    离谱利润定有诈
        
    侦查员通过对这起案件的调查,摸清了整个诈骗过程。2005年9月4日,深圳一公司给李萌寄来了香港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及香港的税务登记副本。随后,李萌设立大庆某经贸有限公司,作为香港公司的子公司。
        
    公司的总部设在大庆,在全国各个城市都设有手机连锁店,简称“数码e站”,各地连锁店按照总公司的促销方式运作。公司在网上宣称,香港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香港独资的大型国际集团,是国际全球战略营销总部,注册资金1000万港币,涉足于IT产品、数码产品、电子产品、汽车、服饰、房地产等多项销售服务与开发。香港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18日在中国区域设立了总部———大庆市某经贸有限公司,公司的主要销售方式是“买二赠一”,以客户购买货物的时间为准,进行“买二赠一”促销。客户买手机,参加循环返款,总共有30个循环,第一次不得,第二次不得,第三次不得,到第四次的时候循环可得一部价值1200元钱的手机,如果不要手机可得800元钱,以后都能得到手机或人民币,一直到第30个循环,可得27部价值1200元钱的手机,如果不要手机可得人民币21600元,再加上30个循环的100倍业务费是2000元,这是业务员得到的,目前全国已成立400多个e站,各e站都有站长。截至2006年3月14日,已有104056份购物单,购物单有1200元的,也有3600元的。
    
    循环渐入圈套中
        
    那么各地的e站是如何建立的?这种循环返款的方式真的会一夜暴富吗?辽宁省锦州市的站长王强便是这起事件的受害者,因轻信投资陷阱,王强不但血本无归,还牵连了亲属和朋友。
        
    2005年12月,王强在朋友的介绍下,与李萌取得了联系,并在锦州市建了4个站。他用自己的名字建了两个站,用妻子和女儿的名字分别建了一个站。“李萌让我们办理营业执照,加盟的前提条件是每个站必须从公司买36000元产品的单,只要是从我的e站买单的,每单每循环e站站长挣100元,业务员如果介绍别人加入我的e站,也可以挣每单每循环100元,如果两个月连续发展不到40个单的,取消e站资格。”王强说。
        
    2005年12月31日,王强以自己的名字建立锦州某站,一共参加25人,194个单,共计225600元。在他的第二个站里他投入38个1200元的单,共计45600元。第三个站是王强的爱人当站长,所有的业务由王强来做,王强自己投了85单102000元,总共的业务是98个单,一共是117600元,这中间公司给王强返回大约5万元,王强赚了3万元的站长费。第四个站是以王强女儿的名字建的,有9个人,67个单,其中有1单3600元,66单是1200元钱,共计82800元,这个站王强赚了两万元的站长费,循环返款约返回5600元钱。算起来,王强设立的四个站一共投入48.36万元,而回报仅有10万余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向社会融资,而向市民返款的钱也是从老百姓投资的钱里出的,开始的时候都会顺利地支付返款,等到老百姓尝到甜头将资金大笔投入时,公司就不会再返款了。
        
    一位专家对李萌这种循环返款的方式进行计算和论证后对记者说,随着加入的人员越来越多,循环返款的时间就会越来越长,甚至是无限期的,也就是说等一个循环不知要多少年才能等到,所以老百姓投入的钱基本就是打了水漂。而所谓的先期投入赚了很多钱的人多半也会进行再次投入,直到血本无归。
     
    狡兔三窟终露馅
        
    记者在调查采访中了解到,李萌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却矢口否认自己的这种循环返款的集资诈骗模式。他还狡辩说:“网上做这样的宣传不对,后来我想把它从网页上撤下去。”
        
    从2005年9月开始,李萌到吉林市、沈阳市、大连市开始集资,给群众讲课。在吉林市,他研究出了主要集资方式,一种方式是花3600元钱购买一部手机,参加30次循环赠送;另一种方式是1200元为一单,不给任何商品,直接参与循环赠送。从此打开了“集资市场”。李萌请了一些搞传销的人当讲师,到全国各地演讲,开设站点。先后在吉林市、沈阳市、大连市开办了十多家站点。为扩大影响和知名度,他又于9月1日委托深圳市某咨询公司在香港虚假注册了香港某国际集团公司,公司只有李萌一人。
        
    2005年10月26日,李萌将大庆市某策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变更为大庆市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先后在互联网和报纸上做虚假宣传,以大庆市为中心向全国范围进行大量集资。这时,李萌的公司才露出了真实的面目,即非法集资。为了诱惑投资人,李萌承诺10至15天为一个循环,在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内完成30个循环。
        
    经查,2003年8月18日,李萌还将大庆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大庆市某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李萌以在大庆市开发区、哈市松北开发区投资搞项目急需资金审批土地为由,于2003年9月30日开始在大庆市讲课,向被骗的群众进行集资,其承诺投资人每投资1万元,每月可返利息1000元,使用3个月或6个月,每月返息,到期后付本还息。李萌为了隐瞒集资行为,还与被骗群众签了一份“协议书”,他向被害群众承诺合作款项由大庆市某银行监理,实际李萌将集资款项存入银行,用于个人挥霍,没有账目,并且所付利息只是口头协议。至2003年年底,李萌共集资11万元,为了逃避打击,2004年4月,他将房地产公司变更为某生日策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此后不知去向。
    
    2004年10月,李萌以建设哈尔滨某生日广场需要资金为由,以投入10万元每月返还利息28%的高额回报为诱饵,时间为半年,广泛向群众集资,至2005年5月,李萌共集资300余万元,李萌只给群众返了一个月的利息后就不知去向了。2004年10月,李萌伙同他人以在大庆建立哈尔滨某生日广场分店需要资金为由,以投入1万元每月返还利息28%的高额回报为诱饵,时间为一年,广泛向群众集资,至2005年5月,李萌共集资80万元,李萌只给群众返还一个月的利息后不知去向。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起案件的调查只是冰山一角,全国各地尚有许多群众被骗,李萌及其公司将骗来的钱全部用于挥霍(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专家点评:
    
    大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刘生民:骗子的骗术不管有多么高明,总会有一个前提,那就是香甜的诱饵。面对突如其来的高额回报,一定要提高警惕,要找法律专家咨询这种高额返款是否允许在民间运作,还要找专家计算这种循环返息是否可行。其实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门道,这种循环返息的做法会使返息的时间遥遥无期,希望这种悲剧不再重演。
    
    背景资料:
    
    “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涉及众多的受害人、特别涉及众多不稳定受害群体的经济犯罪。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经济犯罪活动。另外,在证券犯罪、合同诈骗犯罪、假币犯罪、农村经济犯罪活动中也有类似涉众因素。此类犯罪行为在南方一些大中城市中尤甚,如江苏、浙江、成都、西安。近年来,此类犯罪行为逐渐转移到我省。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相关报道
最新评论(共1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1楼, 2007-03-23 19:05:40   投诉 支持(365)
    湖南巨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授权李平引资融资,结果把客户的资金独吞不返还了,坑了多少人呀,为什么这些骗子这么嚣张呀,大家声讨周均明吧,请还我们的血汗钱吧.
发表评论
登陆后即可发表评论哟!请输入您的: 博客名     密码 新博客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