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金卡”涉嫌传销遭查封 首席执行官被拘留
http://www.dsblog.net 2007-03-15 09:32:12
推出“发3000条短信就能挣回3万元”的深圳时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Q金时商网)因涉嫌传销被深圳市公安局和工商局联合查封。据内部人士透露,该公司首席执行官李洪文已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只要花6000元办张金卡,然后一年内发3000条短信就能挣回3万元——这项始于去年8月的Q金卡业务,以近5倍的高额回报率为诱饵,短期内即在全国范围设立了超过1000个服务站(负责发展会员),并在短短数月创下数万张的发行量。近日,记者获悉,推出该项业务的深圳时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Q金时商网)因涉嫌传销被深圳市公安局和工商局联合查封。据内部人士透露,该公司首席执行官李洪文已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昨天,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八路云松大厦16层的Q金时商网办公区大门上赫然贴着被查封的告示。
最新进展
北京服务站已停止全部业务
昨天,深圳市公安局宣传处卢警官再次向记者确认,根据领导指示,案件现在不适合报道。等到可以对外公布时将会及时联系记者。
本月初,记者发现深圳时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Q金时商网无法打开,3月13日,记者联系了深圳市工商局宣传处,该处工作人员称,该公司因涉嫌传销于日前被该局及该市公安局联合查封,目前该案已转交公安部门进一步侦查处理。随后记者向该市公安局宣传处发去书面采访提纲,了解案件具体的侦办进展。
上周,记者发现Q金卡北京地区服务站之一金海恒公司的官方网站无法正常访问。于是,记者首先联系了该公司所在的大厦物业——昌平区中关村高新科技园区北控科技大厦。一位女值班员告诉记者,该公司仍在该大厦6楼办公。随后,记者拨通了该公司的总机,据接线员介绍,负责Q金卡业务的王女士出差去了,并告知不知其手机号码。但她告诉记者,春节前Q金业务早就停了,但公司的其他业务正常。
记者在电话采访市工商局宣传处处长王小静时,她表示,该公司被查封后,北京地区的会员数及涉案金额他们还不清楚,目前他们还没有接到一例北京的会员投诉举报。
记者调查
涉案金额难以估量
昨日,深圳一家Q金网服务站的站长向记者透露,据他了解,目前该公司在全国共有1000多个Q金会员服务站,平均每站的售卡数至少都在50张左右,而他自己个人就买了50多张。所有的会员费均由会员自己通过银行汇款打入公司指定账号。按一张金卡收费6000元估算,不包括像他这样自己投资设站(设站要交10万元),公司收入是个难以估量的天文数字。
另外,据其介绍,由于Q金公司称如果暂不兑换,可以继续发送短信获取巨额的现金返还,大多数会员都没有去申请积分兑换。像他目前最高一张卡的积分已经达几十万元。记者通过Q金即时通讯群先后与10余名会员交谈,他们所办的卡均在去年11月中旬左右完成了发送3000条短信(互动)的返积分底线。他们中有6名曾于当月前托人去办理积分兑换,但是一直没有办下来。一位北京的会员告诉记者,由于公司最初时规定会员必须带身份证亲自去深圳公司面签协议,而自己办的卡是用不同亲友的身份证去办理的,因此,拖延了下来。结果直到事发前也没有得到其承诺的回报。
会员追回损失困难很大
在Q金卡会员即时通讯群中有多名会员称,自己只是一名受害的消费者。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主任王前虎告诉记者:“传销不算消费行为,是打着发展会员的名义非法集资,是国家严查的严重的违法行为。这些个人参与者其本身也有错。”
昨日,记者采访了有Q金业务开展的江西鹰潭的一位高姓经济侦查民警,高警官告诉记者,如果非法传销案件中涉嫌一些诈骗(不兑现产品或承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非法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行为,对涉案公司将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处理。对于Q金会员是否能要回入会费一问,他表示,这要看具体的情况,该公司全国性的业务,涉及的面这么大,会员要退回损失的话很难。只有向案件经办的公安机关报案,才有可能挽回。会员实际上也是传销活动的参与者,其个人也存在行为过失,退赃是很难办的。
专家说法
想挽回损失要及时报案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李蕊,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传销案中普通的参与者与各地Q金卡代理点都应该担负相应的责任,因为其实际上吸引了会员参加非法传销活动。
从近年来的情况看,网络传销正呈现出逐年上升的势头。国内的网络传销是借助网络手段,以网络作为核心的运作方式,其中的营销活动的行为涉嫌欺诈,包括宣传、收费、培训。其营销人员明显地以拉人头来获取网络各环节的利益或报酬,并无产品支撑。值得注意的是,传销企业没有建立相应的信息报备和披露机制,同时从事网络销售活动的行为透明度低。
当前,可以通过加大对传销危害性的宣传力度,谨防更多的人受骗,尽量减少危害。最关键的是要尽快出台详细的行文规定,详细规定哪些行为构成传销行为,将传销定罪。今年已有人大代表提议,将传销罪加入刑法。
信利律师事务所(北京)律师王琳表示,作为会员应该是有过错的,至少没有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眼下应当及时报案,至于未来的索赔对象,一般来说应该是深圳的总公司,具体要看当时合同是和谁签的以及签订合同时的情况。
本报提示:深圳市公安局Q金专案组电话0755-83622976
核心提示
Q金模式两种敛财手法
记者通过采访业界专家了解到,时商公司采用了两类“扩张”会员的集资模式。
一是,借一年内与其他会员互动发3000条短信可挣3万元钱,而这一阶段还只是基础,只有在一年内发够3000条,才能领到3万元的奖金。之后还有两个阶段,发3600条、3000条,一年按9600条计算,可挣9.6万元。这一系列的饵诱使人们购买价值6000元/张的Q金担保会员(金)卡。
二是,该公司通过在国内发展加盟商即服务站,而服务站又可以再发展下一级的会员。这个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金字塔传销模式。借着服务站的推广,该公司从每一家服务站收取了10万元的加盟费。
对于赢利模式,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称,他们有自己的融资赢利模式。这些承诺给用户巨额的回报,就是广告费,为了提升公司的名气,他们有着近亿元的注册资金,完全有能力来兑现承诺。该公司首席执行官李洪文今年1月在接受本报接着采访时又以“数字化循环经济理论”概念回答了赢利模式疑问。他表示,这一经济学概念是从美国经济学家波尔卡上个世纪60年代的循环经济理论延伸出来的。这个理论在现实的社会难以实现,而通过虚拟的世界、虚拟社区就很容易实现。依照这套理论运行就会产生巨额的利润,他们就可以此理论回报给会员。
新闻回顾
2006年9月8日
本报接到读者报料,一位Q金时商网的某北京服务站的站长,向其推销一种能挣取巨额回报的Q金担保会员卡(金卡)。该公司自称是深圳金融联的子公司,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其称:“只要交6000元加入Q金网金卡会员,一年内和其他会员通过Q金网的短信平台互发3000条短信,就能挣3万元。发得越多也就挣得越多,一年下来至少能挣到七八万元。”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该公司在北京就发展了近万名会员。
2006年9月19日
本报刊发了关于深圳时商科技公司Q金业务的《发3000条短信能挣3万元?》、《“保赚生意”存6大疑问》等报道。
2007年1月11日
央视《新闻30分》记者对深圳时商网络有限公司暗访后,在对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金融证券研究所副所长韩复龄采访时,韩复龄表示该公司推出的Q金卡业务模式就是传销。
2007年1月16日
在通过4个月的调查,记者先后赴深圳暗访了时商公司,采访了深圳市工商局、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暗访了位于本市大兴区的其北京代理公司后,刊发了《“Q金网”被指涉嫌传销》、《“Q金网”业务蔓延进北京》等报道。
记者手记
传销:恶之花难结善之果
“贪心”、“无知”二词,是在涉及传销的报道中曝光率最高的词。事发前的侥幸获利、事发后的茫然无助是参与传销者的两类典型心态。听到那些为发大财而押车押房筹资建站的站长及向亲友四下借钱(或拉其入会)的会员,不知是该可怜,还是该唾弃他们的行为。
面对一个显而易见的敛财“黑洞”,他们为了自己获利可以视而不见。该公司负责人却开出两张显见的“空头支票”回应其为会员兑现巨额承诺的赢利模式。首先,其告诉记者,他们有自己的融资赢利模式,其承诺的巨额回报,是为提升公司名气的广告费。他们拥有近亿元的注册资金,完全有能力兑现承诺。其次,该公司首席执行官李洪文却以“数字化循环经济理论”概念回答了记者的疑问。他表示,这一经济学概念是从美国经济学家波尔卡上个世纪60年代的循环经济理论延伸出来的。这个理论在现实的社会难以实现,而通过虚拟的世界、虚拟社区就很容易实现。依照这套理论运行就会产生巨额的利润,他们就可以此理论回报给会员。
在该公司东窗事发前,众多会员对本报的质疑报道视而不见,甚至还躲避媒体对此事予以报道。其原因在于一个“利”字,他们想着只有自己拿着钱就跑,后来者算其倒霉。而在事发后却又一个个无助地反问记者,“现在去报案还有用吗?”
只要花6000元办张金卡,然后一年内发3000条短信就能挣回3万元——这项始于去年8月的Q金卡业务,以近5倍的高额回报率为诱饵,短期内即在全国范围设立了超过1000个服务站(负责发展会员),并在短短数月创下数万张的发行量。近日,记者获悉,推出该项业务的深圳时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Q金时商网)因涉嫌传销被深圳市公安局和工商局联合查封。据内部人士透露,该公司首席执行官李洪文已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昨天,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八路云松大厦16层的Q金时商网办公区大门上赫然贴着被查封的告示。
最新进展
北京服务站已停止全部业务
昨天,深圳市公安局宣传处卢警官再次向记者确认,根据领导指示,案件现在不适合报道。等到可以对外公布时将会及时联系记者。
本月初,记者发现深圳时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Q金时商网无法打开,3月13日,记者联系了深圳市工商局宣传处,该处工作人员称,该公司因涉嫌传销于日前被该局及该市公安局联合查封,目前该案已转交公安部门进一步侦查处理。随后记者向该市公安局宣传处发去书面采访提纲,了解案件具体的侦办进展。
上周,记者发现Q金卡北京地区服务站之一金海恒公司的官方网站无法正常访问。于是,记者首先联系了该公司所在的大厦物业——昌平区中关村高新科技园区北控科技大厦。一位女值班员告诉记者,该公司仍在该大厦6楼办公。随后,记者拨通了该公司的总机,据接线员介绍,负责Q金卡业务的王女士出差去了,并告知不知其手机号码。但她告诉记者,春节前Q金业务早就停了,但公司的其他业务正常。
记者在电话采访市工商局宣传处处长王小静时,她表示,该公司被查封后,北京地区的会员数及涉案金额他们还不清楚,目前他们还没有接到一例北京的会员投诉举报。
记者调查
涉案金额难以估量
昨日,深圳一家Q金网服务站的站长向记者透露,据他了解,目前该公司在全国共有1000多个Q金会员服务站,平均每站的售卡数至少都在50张左右,而他自己个人就买了50多张。所有的会员费均由会员自己通过银行汇款打入公司指定账号。按一张金卡收费6000元估算,不包括像他这样自己投资设站(设站要交10万元),公司收入是个难以估量的天文数字。
另外,据其介绍,由于Q金公司称如果暂不兑换,可以继续发送短信获取巨额的现金返还,大多数会员都没有去申请积分兑换。像他目前最高一张卡的积分已经达几十万元。记者通过Q金即时通讯群先后与10余名会员交谈,他们所办的卡均在去年11月中旬左右完成了发送3000条短信(互动)的返积分底线。他们中有6名曾于当月前托人去办理积分兑换,但是一直没有办下来。一位北京的会员告诉记者,由于公司最初时规定会员必须带身份证亲自去深圳公司面签协议,而自己办的卡是用不同亲友的身份证去办理的,因此,拖延了下来。结果直到事发前也没有得到其承诺的回报。
会员追回损失困难很大
在Q金卡会员即时通讯群中有多名会员称,自己只是一名受害的消费者。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主任王前虎告诉记者:“传销不算消费行为,是打着发展会员的名义非法集资,是国家严查的严重的违法行为。这些个人参与者其本身也有错。”
昨日,记者采访了有Q金业务开展的江西鹰潭的一位高姓经济侦查民警,高警官告诉记者,如果非法传销案件中涉嫌一些诈骗(不兑现产品或承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非法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行为,对涉案公司将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处理。对于Q金会员是否能要回入会费一问,他表示,这要看具体的情况,该公司全国性的业务,涉及的面这么大,会员要退回损失的话很难。只有向案件经办的公安机关报案,才有可能挽回。会员实际上也是传销活动的参与者,其个人也存在行为过失,退赃是很难办的。
专家说法
想挽回损失要及时报案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李蕊,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传销案中普通的参与者与各地Q金卡代理点都应该担负相应的责任,因为其实际上吸引了会员参加非法传销活动。
从近年来的情况看,网络传销正呈现出逐年上升的势头。国内的网络传销是借助网络手段,以网络作为核心的运作方式,其中的营销活动的行为涉嫌欺诈,包括宣传、收费、培训。其营销人员明显地以拉人头来获取网络各环节的利益或报酬,并无产品支撑。值得注意的是,传销企业没有建立相应的信息报备和披露机制,同时从事网络销售活动的行为透明度低。
当前,可以通过加大对传销危害性的宣传力度,谨防更多的人受骗,尽量减少危害。最关键的是要尽快出台详细的行文规定,详细规定哪些行为构成传销行为,将传销定罪。今年已有人大代表提议,将传销罪加入刑法。
信利律师事务所(北京)律师王琳表示,作为会员应该是有过错的,至少没有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眼下应当及时报案,至于未来的索赔对象,一般来说应该是深圳的总公司,具体要看当时合同是和谁签的以及签订合同时的情况。
本报提示:深圳市公安局Q金专案组电话0755-83622976
核心提示
Q金模式两种敛财手法
记者通过采访业界专家了解到,时商公司采用了两类“扩张”会员的集资模式。
一是,借一年内与其他会员互动发3000条短信可挣3万元钱,而这一阶段还只是基础,只有在一年内发够3000条,才能领到3万元的奖金。之后还有两个阶段,发3600条、3000条,一年按9600条计算,可挣9.6万元。这一系列的饵诱使人们购买价值6000元/张的Q金担保会员(金)卡。
二是,该公司通过在国内发展加盟商即服务站,而服务站又可以再发展下一级的会员。这个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金字塔传销模式。借着服务站的推广,该公司从每一家服务站收取了10万元的加盟费。
对于赢利模式,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称,他们有自己的融资赢利模式。这些承诺给用户巨额的回报,就是广告费,为了提升公司的名气,他们有着近亿元的注册资金,完全有能力来兑现承诺。该公司首席执行官李洪文今年1月在接受本报接着采访时又以“数字化循环经济理论”概念回答了赢利模式疑问。他表示,这一经济学概念是从美国经济学家波尔卡上个世纪60年代的循环经济理论延伸出来的。这个理论在现实的社会难以实现,而通过虚拟的世界、虚拟社区就很容易实现。依照这套理论运行就会产生巨额的利润,他们就可以此理论回报给会员。
新闻回顾
2006年9月8日
本报接到读者报料,一位Q金时商网的某北京服务站的站长,向其推销一种能挣取巨额回报的Q金担保会员卡(金卡)。该公司自称是深圳金融联的子公司,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其称:“只要交6000元加入Q金网金卡会员,一年内和其他会员通过Q金网的短信平台互发3000条短信,就能挣3万元。发得越多也就挣得越多,一年下来至少能挣到七八万元。”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该公司在北京就发展了近万名会员。
2006年9月19日
本报刊发了关于深圳时商科技公司Q金业务的《发3000条短信能挣3万元?》、《“保赚生意”存6大疑问》等报道。
2007年1月11日
央视《新闻30分》记者对深圳时商网络有限公司暗访后,在对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金融证券研究所副所长韩复龄采访时,韩复龄表示该公司推出的Q金卡业务模式就是传销。
2007年1月16日
在通过4个月的调查,记者先后赴深圳暗访了时商公司,采访了深圳市工商局、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暗访了位于本市大兴区的其北京代理公司后,刊发了《“Q金网”被指涉嫌传销》、《“Q金网”业务蔓延进北京》等报道。
记者手记
传销:恶之花难结善之果
“贪心”、“无知”二词,是在涉及传销的报道中曝光率最高的词。事发前的侥幸获利、事发后的茫然无助是参与传销者的两类典型心态。听到那些为发大财而押车押房筹资建站的站长及向亲友四下借钱(或拉其入会)的会员,不知是该可怜,还是该唾弃他们的行为。
面对一个显而易见的敛财“黑洞”,他们为了自己获利可以视而不见。该公司负责人却开出两张显见的“空头支票”回应其为会员兑现巨额承诺的赢利模式。首先,其告诉记者,他们有自己的融资赢利模式,其承诺的巨额回报,是为提升公司名气的广告费。他们拥有近亿元的注册资金,完全有能力兑现承诺。其次,该公司首席执行官李洪文却以“数字化循环经济理论”概念回答了记者的疑问。他表示,这一经济学概念是从美国经济学家波尔卡上个世纪60年代的循环经济理论延伸出来的。这个理论在现实的社会难以实现,而通过虚拟的世界、虚拟社区就很容易实现。依照这套理论运行就会产生巨额的利润,他们就可以此理论回报给会员。
在该公司东窗事发前,众多会员对本报的质疑报道视而不见,甚至还躲避媒体对此事予以报道。其原因在于一个“利”字,他们想着只有自己拿着钱就跑,后来者算其倒霉。而在事发后却又一个个无助地反问记者,“现在去报案还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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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作者:徐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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