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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鑫上递”非法集资案20万消费者被骗2亿

http://www.dsblog.net 2007-03-08 09:40:17

                       
                           “鑫上递”打着“消费创造财富”的旗号
                                     
            
                     “鑫上递”全国50余名代理商经过协商,决定集体报案
    
    策划人语 >>
    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乔治·阿克劳夫做梦也没有想到,他的利益不对称规律在中国有了“传人”。一位名叫赵顺的“天才”依据这一理论堂而皇之地到处宣扬:“消费可以创造财富”,并组建了一个与新上帝谐音的鑫上递公司广泛地吸纳会员。在1:6.25的高额回报诱惑下,至少有20万名消费者当上了“新上帝”。要不是赵顺携款潜逃,鑫上递消费会员数还会激增。于是,新上帝们养老钱没了,儿女结婚钱没了,甚至连丧葬费也给搭上了。接到众多消费者的投诉后,我们深感兹事体大,速派记者前往调查。在弄清事件的来龙去脉之后,同时也发现至今仍有不少消费者尚未识破鑫上递之类的伪装,对所谓的投资性消费还抱有幻想。又是一年3·15。我们揭露“鑫上递”行骗伎俩的目的,正是要告诫善良的人们,增强受骗免疫力是消费者成为真正上帝的前提。鑫上递露馅了,赵顺被逮了,但形形色色的消费陷阱并未随之消失。
    
    ◎策划 姚延敏 
    
    ◎采写 本刊记者 辛国奇
    
    3·15历来是消费者诉苦日,不久前本刊就接到多名消费者的投诉。他们有的是退休人员,有的是下岗职工,但都是一家名为上海鑫上递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上递)的消费会员。他们被鑫上递“消费创造财富”的宣传所迷惑,盲目消费掉了几乎所有的积蓄,有的甚至不惜抵押贷款消费,以换取所谓的返利。最近,他们才知晓鑫上递的董事长赵顺已携款而逃,他们的血汗钱也随之竹篮打水一场空。养老钱没了,儿女结婚的钱没了,有的连丧葬费也搭上了。据保守估算,陷入鑫上递泥淖的消费者多达20万,涉及金额1.7亿元左右。
    
    六旬老太搭上送终费
    
    江苏常州年过6旬的鲍老太太告诉记者,2006年2月初,熟人江某得知她有糖尿病,就向她推荐一种鑫上递加盟商销售的保健品,称有降糖作用。鲍老太太认为对方是熟人,应该不会骗她,于是就买了6盒。随后江某又告诉鲍老太太,如果现在缴纳1450元入会费,成为鑫上递会员,连续交纳3个月,从5月份开始每月就都能享受返利,每卡每月可返利1600元。 
    
    鲍老太太听说既能买保健,又有返利,真是打着灯笼难找到的好事,便用自己和女儿的身份证各办了一张会员卡。记者看到,会员卡背面印着一句口号:“加盟鑫上递,日日新上帝。”
    于是,鲍老太太在江某劝说下,给女儿买了1套护肤品。6盒药加上1套护肤品,鲍老太花了5200元钱。接着她又花2900元办了2张会员卡。为了能在5月份获得返利,鲍老太和女儿在随后的两个月内各交给江某2900元钱。 
    
    鲍老太太退休后除了退休金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每个月2900元的会员费对她来说,并不是一笔小钱。为了凑齐会员费,鲍老太太把自己老伴6000元的丧葬费都拿了出来,还向亲戚朋友借了6000元。她认为等有了返利,就能把这些钱都赚回来,借的钱也能还上。 
    
    到了2006年5月份,鲍老太太农行的账户上果然有了返利,但每张卡上只有716元钱。鲍老太太找到江某询问,江某告诉她第一个月自然会少一些,等以后就会越来越多的。然而,到2006年6月份,江某却又通知鲍老太太,想要继续享受返利,每个会员还必须再交360元。鲍老太太心里开始打鼓,但一想到自己已经付了这么多钱,如果现在不继续交,可能就前功尽弃,只好再次缴纳了720元会员费。2006年6月中旬她又收到了返利的720元钱,但此后就再没有收到过任何返利。 
    
    记者看到江某开给鲍老太的一沓普通的收据,上面只是印着“鑫上递会员消费计分单”,连单位印章都没盖;“消费名称”一栏所填的内容更是五花八门:美发、家电、机械、日用品……
    
    无独有偶,浙江绍兴的一位姓宋的小学教师向记者投诉说,他在当地看到“消费者花200元购买200点积分即获得1个奖权,1个奖权能换1000元现金奖励”的广告——200元能变成1000元!宋先生想想这等好事岂能错过,于是从2005年9月份开始他先后投入了四五万元购买积分,甚至把为儿子结婚用的钱都投了进去,但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连本金也没收回来。
    
    消费创造财富神话
    
    记者注意到,鑫上递取“新上帝”的谐音,在其网站上鑫上递是这样自我介绍的:鑫上递公司是一间从事营销策划的中介机构,在全国全面推广《“鑫上递”电子商务营销服务系统》。上海、江苏、广州、深圳、南京、江西、浙江等各省市的加盟商家已达近万家,持卡会员已达数十万。
    
    “上海鑫上递整体运行的精神,是解决消费者剩余价值。使商家销售最大化,最终拉动内需。这是运用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乔治·阿克劳夫等人的利益不对称规律,在吸取国内外先进营销模式的精华基础上,创造的鑫上递会员消费积分模式。在操作动作中,参照保险的体制,吸收直销与传统销售的精华,创造具有自己行业特点的运作方法。通过一个阶段的实行,这种方法已初见成效。鑫上递正在给‘上帝’发奖金……鑫上递的会员,一卡在手走遍中国。吃、穿、住、行、娱乐休闲等都可以用,只要是到鑫上递的加盟商处购物,都可获得积分。”
    
    很难想象,面对如此堂而皇之的理论,消费者会在其反复鼓吹下保持冷静的头脑。
    
    上海鑫上递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苏州的原代理商耿龙金告诉记者,鑫上递的消费欺诈骗局设计得很精妙。 
    
    公司一开始宣传时就在给自己镀金,打着目前最时髦的“消费力经济”,“消费者应参与剩余利润的再分配”,“奖励消费、拉动经济、扩大内需、促进生产、扩大就业、增加税收,利国利商利企利民”的旗号,声称“让顾客做一回真正的上帝”。
    
    “鑫上递公司采用‘消费积分、计点积累、获奖励权’的方式,以1:6.25的高额回报诱惑消费者,这样谁会不动心啊!”耿龙金说:“他们具体的运作模式是,依靠代理商宣传推广组织两个群体,一边发展加盟商家,一边发展消费者会员。商家的加入使消费者可能拿一定的回扣。消费者听说消费也能赚钱,头脑一发热就都上了当!”
    
    如果消费者持鑫上递的消费卡到加盟商家消费达到1600个计分点就能得到1000元的奖金,那么这个计分点又是如何计算的呢?耿龙金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说明,一个消费者到一家加盟鑫上递的宾馆去住宿,本来的房价应该是300元,如果商店打6折那么消费者实际掏180元就能住宿,这时如果消费者继续花300元剩余的120元就可以得到若干个计分点,这样累计消费得到1600个计分点时,消费者就能得到1000元的现金奖励,奖金会按月分期返给消费者。
    
    耿龙金说,消费者在鑫上递的加盟商家消费时,由商家根据比例计点,计点率由商家加盟鑫上递时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自行选择,一般计点率为1%~15%。若商家确定计点率为10%,那么消费者消费100元便计为10点,以此类推。为此,鑫上递还专门开发了一个电子商务网站,消费者可以在上面查询自己累计了多少积分。
    
    据了解,加盟单位的盈利则是佣金收益。按照合同,只要缴纳400元广告费,就能成为鑫上递加盟单位。会员来消费,加盟单位可取消原来的优惠,代以消费积分。加盟单位每月按会员消费总额的10%向鑫上递缴纳佣金,鑫上递则将佣金的8%返利给加盟单位。
    
    “我当初接触时也持怀疑的态度,结果参加了鑫上递公司的培训班后,董事长赵顺的讲解很是忽悠人,说他们公司还有矿山、房地产、饮料厂等实体,收回来的资金用于这些投资,稳赚不赔。后来就被他们的这些理论所迷惑,作了苏州的代理。”耿龙金告诉记者,2005年初,他和上海鑫上递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签订了特许权使用协议书,并交了数十万元的代理费,才买下了在苏州的特许经营权。
    
    返奖高峰前老板人间蒸发
    
    刚开始鑫上递公司倒是按协议返还着奖励,很多消费者觉得这笔买卖划算,所以纷纷加入会员队伍。耿龙金在苏州的代理生意也一时搞得红红火火。“我先后发展了100多个商家,会员数百名,给上海总公司上交了300多万元佣金。”
    
    鑫上递公司南京办事处原负责人蒋国西告诉记者,鑫上递刚开始让加盟商家和消费者尝到甜头,按时返还着高额的佣金和奖励。当时出台了很多加大奖励力度的政策:每年佣金量达到300万元的分公司奖励宝马轿车一部,先后奖励了约6辆用以调动代理商的积极性。总公司每月收回的资金从刚开始每月数万元最后激增到每月3000万元左右。
    
    但是,好景不长,仅仅过了一年多时间,2006年6月初,由于投资资金猛增返奖高峰即将到来,鑫上递公司单方面以种种借口为由违约,突然停止返奖、返佣金,其后董事长赵顺携数千万元巨款失踪。“公司的其他‘中层’,大多和赵顺有着亲戚关系,也都人间蒸发了。”耿龙金告诉记者,这些人下落不明,但仍利用鑫上递网站发布消息:“请广大会员情绪不要激动,因公司信息部人手不足导致返奖缓慢,请广大会员谅解,公司正在积极组织返奖。”
    
    “董事长赵顺在2006年8月的3次网站文件中明确表示,从2007年1月开始逐步返还消费者投入的本金并解决遗留问题,但直到现在这些承诺都全部落空!”耿龙金说:“我们代理商和广大消费者在赵顺逃跑后7个多月时间里还抱有一线希望,但最后都发觉是被他层出不穷的花招所迷惑。”
    
    记者在鑫上递公司的宣传单上看到,加盟企业涉及各行各业,如宾馆酒家、美容服饰、家具店等。耿龙金告诉记者,保守估算,鑫上递已发展了5000余家加盟商家,消费会员则有约20万人左右,到2006年5月底止,消费者在加盟商家消费产生的佣金1.7亿元全部被赵顺收回,除已返奖和佣金外还约有8000万元待返本金和佣金,全部被赵顺侵吞。
    
    赵顺其人:自称杀猪出身当过干部
    
    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赵顺是安徽省长丰县人,1962年8月出生,他与朋友一起喝酒时自称他在乡下老家是杀猪的出身,乡亲们都称呼他为“小顺子”。赵顺还自称当过兵参加过对越反击战,当过排长立过功,因为口才好曾选派他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英模事绩报告团,转业后当过国家干部,搞过政法工作,所以法制观念很强。
    
    “他还说他下过海、经过商、炒过股票、搞过保健品直销,总之好像什么都干过。在搞‘鑫上递’之前,他与钟英(模特出身现是其合伙人、情人)在上海搞直销,自称因为在澳门豪赌输了个精光才创建‘鑫上递’。”
    
    据知情人讲,赵顺也在山东“众旺”公司工作过,刚开始睡过地板,生活很艰苦。“他当时只想在上海闯荡几年赚上500万元就够了,没想到今天会搞到这么多钱。”
    
    知情人还说,赵顺在广州搞传销时曾被广东警方追捕过,他自称2004年9月花了200多万元从北京买回了消费储值理论的知识产权。2004年9月30日在上海率先成立了上海鑫上递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并在江苏江阴市和上海部分地区启动业务。2005年4月以后相继在江苏绝大部分地区和广东福建、江西、浙江、山西等7个省及其所属45个市县高速扩张。2005年底达到300万/年佣金量的地市就有6个,赵顺给这些地市代理商分别奖励了宝马轿车或30万现金。2006年1~5月佣金飚升到每月2000~3000万元后收盘,人走楼空。
    
    代理商成了替罪羊
    
    “我们近50名代理商都被它害惨了,都成了替罪羊!”与记者见面伊始,耿龙金就这样说。
    “在董事长赵顺失踪之后,由于佣金未发、奖金未返,我们代理商替赵顺背了很多黑锅,有的代理商家里被砸,财物被抢,工作人员遭围攻,根本无法正常生活;有的代理商东躲西藏、逃亡在外,有家不能回;有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的甚至重病在床却无钱医治。”耿龙金气愤地说。
    
    江苏淮安的原鑫上递公司代理商告诉记者,她于2005年11月花24万元取得了淮安市的代理权,半年多便上缴了300多万元佣金。但骗局暴露之后,数百名消费者及部分商家便去找她(当事人要求隐去姓名)讨要返奖和回扣,无奈之下她有家不能回,外出打工洗碗赚钱,过着四处流浪的生活。“我当初是卖掉了弟弟的出租车并且贷了一部分款才凑够24万元获得代理费的,开始根本没有想到这会是一场骗局。现在丈夫和我闹离婚,弟弟也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工作。我数次想过跳楼自杀。所谓的消费创造财富的这些理论,现在想想完全就是诈骗!”
    
    靖江的原代理商盛兴宝则告诉记者,他从2005年10月份投资8万元获得代理权,消费者的热情刚开始很高,他共发展了2000多名消费会员,上缴了330万元佣金,然而公司目前却欠着这些消费者的返奖五六十万元。从2006年6月开始,盛兴宝便接到了很多个恐吓电话,甚至有几名会员酒喝多了之后要烧他的房子。“我们这些代理商也是受害者,我们中的绝大部分现在都是有家不能归,我当时也是一时头脑发热把房屋的拆迁款投进去作了代理。”盛兴宝说:“消费者和加盟商家还以为是我们把钱卷跑了呢。这个骗局是精心策划出来的,哪一步该怎么走,他们都是事先想好的。董事长赵顺也曾经说过出了事情也不怕,他可以用100万元放倒一个部长、50万元放倒一个厅长的狂言。”
    
    “我家里的贵重物品大部分都被加盟商家和会员拿走了!”江苏南通的原代理商许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现在她不仅损失了钱财,甚至连亲戚朋友都不认她了。
    
    记者了解到,鑫上递公司近50名代理商都有着类似的遭遇,他们本以为是创业机会的这场消费欺诈骗局把他们推向了人生的底谷。
    
    报案四次方才受理
    
    在2006年6月,赵顺携款逃跑后,鑫上递全国近50名代理商对报案与否持不统一意见。相当一部分代理商对赵顺诈骗的真实面目尚未看清,对返奖仍抱有幻想。只有包括耿龙金在内的3名代理商坚持报案。他们随即赶写了“关于迅速将特大诈骗犯赵顺缉拿归案的紧急报告”,于2006年7月6日赶赴鑫上递公司所在地上海公安局长宁区分局经侦支队报案。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们遭到了拒绝。
    
    据耿龙金讲,该局经侦支队的一名徐姓支队长看了报案材料后表示,像这种消费积分获奖模式目前市场太多了,2个月不返奖很正常,无非是资金链断裂,资金周转不灵,谈不上携款逃跑。所以建议耿龙金等代理商应去长宁区中院起诉赵顺和鑫上递公司,如果法院要求配合他们可以出面配合。
    
    耿龙金等人听后,立即又去了上海市长宁区中院,该院经济庭的一位陈姓法官却非常明确地告诉他们,这是个典型的诈骗案,长宁区公安局应当受理,按照程序应当是公安局先受理,把案件查清后,通过检察院公诉,然后由法院受理审判。
    
    2006年7月7日,耿龙金等人再次给公安长宁区分局经侦支队提供了报案报告书和报案信息表等资料,但得到的答复仍是不予受理和立案。
    
    事隔半年后,2007年1月,鑫上递全国近50名代理商基本都放弃了返奖的幻想,他们在南京召开了代理商会议,并一致同意集体报案。
    
    “我们选了15名代表于1月11日到江苏省公安厅报案,得到的答复是案情确实重大紧急,但不归江苏省管辖,应该到上海市去报案。”
    
    “于是我们又派了5名代表第3次来到上海市长宁区分局经侦支队,但得到的答复更加令人吃惊。”耿龙金告诉记者,一位赵姓警官对他们说赵顺已因另一件传销案在江苏江阴被抓了,虽不是因为鑫上递的事情,但应当并案处理,所以应当去江阴市公安局。
    
    耿龙金说,5名代理商代表随即来到江苏省江阴市公安局,该局经侦大队的高姓警官表示,抓赵顺是因为传销的事,与鑫上递无关,所以立案还应到上海去,就算要并案处理也要小案并大案。
    
    2007年1月15日,鑫上递的代理商第4次来到长宁区分局经侦支队,终于得到了受理的答复。“虽然受理了,但经侦支队说立不立案还在审查中,至今我们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立案,也不知道赵顺的具体下落。”耿龙金说。
                                    
    利益分配难圆其说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至今仍有不少消费者尚未认清鑫上递的圈套。为了彻底揭开鑫上递的伪装,使消费者不要坠入类似的陷阱,记者几经辗转联系到了鑫上递公司的一名商务代表王先生。他告诉记者,所谓商务代表就是吸引更多的商家来加盟。“公司刚开始说,做了商务代表,可以发展加盟商和会员,就是坐在家里不做事,也能赚钱,像我现在一个月的收入在2万元以上。”
    
    王先生说,要使鑫上递的加盟事业发展下去,必须加快商务代表的发展速度,可以发展自己的亲戚、朋友和同事成为商务代表。如果一个商务代表发展了一个新的商务代表,除了拿原有的基本工资外,还会得到一笔奖金。发展的人数越多,奖金就越多。
    
    王先生告诉记者,最后所谓的消费创造财富已经变味,已经不是正常的消费。他的一位朋友就将自己的房产抵押,每个月投入5万元钱,其实并没有消费任何东西。“结果半年投资了30万元后,本想可以有巨额回报了,结果谁知现在成本都没有了,妻子也和他闹离婚了。用他的话说,就是‘以前有车有房有老婆,现在鑫上递让我全部失去了!’”
    
    “按照正常消费,鑫上递也不可能在几年时间内能够聚集上亿元的资金,所以其中有很多巨额的变相投资,很多人和他的朋友一样,想着投进去几十万能收回来上百万。”王先生说。
    
    在鑫上递的网站上,对于如何返给消费者奖金有如下说明:对获得奖励权的会员消费者,自获得奖励权当月A级市场隔月、B级市场隔季开始得到奖励。也就是说,假如消费者在2005年7月时消费积分累计达到一个奖励权,公司则从2005年9月开始发放奖金,9月之后是11月,总之隔月发放。1000元钱的奖金需要一年半的时间才能发完。这是消费储值公司普遍宣扬的“以时间换空间理论”。
    
    相关理财专家对此表示,从消费者角度看,只是领奖金的时间拖后了,似乎并没有什么问题。其实不然,这其中有一个巨大的陷阱。
    
    鑫上递公司规定,消费者累积的消费积分达到奖励权后才可以获得奖金,并同时规定,消费者获得奖励权后,必须持续消费,两个月内至少保持40分的消费积分,公司才能发放奖金。也就是说,在奖金发放过程中,如果消费者不持续消费,鑫上递可以随时停发奖金,直到消费者继续消费为止。
    
    “上次的奖金还没发完,新的奖励权又到了。为了得到奖金,消费者就必须持续消费。事实上这就是一个死循环。”专家表示。
    
    而且,商家和鑫上递的佣金是按月结算的,消费者获得奖励奖金的时间却又长达18个月。当鑫上递应当支付给消费者的奖励大于实际收取的佣金时,公司就会出现亏损,其对消费者的承诺也就成了泡影,公司老板随时可能“人间蒸发”。
    
    看过记者提供的材料后,理财专家表示,其实鑫上递的运营风险被担在了消费者肩上:其会员卡协议中写明:奖励款属鑫上递对持卡人消费行为的赠予性奖励,公司有权变更办法和标准。而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因此,一旦公司倒闭、破产,消费者将一无所获。而且非理性消费,常常诱发加盟商们暗抬商品或服务价格,推销劣质、滞销商品的现象,甚至发展为变相传销。
    
    鑫上递刚开始确实实现了对部分消费者的返利承诺,但该公司的经营存在严重隐患。消费者能在短时间内分期领到奖励,靠的是时间差和后续佣金支付,但背负的奖励雪球将越滚越大,一旦资金链断裂,“财富”大厦必然倒塌。
    
    按照鑫上递公司的规定,参与者都有高额利润,但专家通过计算却发现其利益分配难以自圆其说。
    
    以在宾馆消费2000元为例,消费者能获得200分,鑫上递要给消费者1000元。与此同时,宾馆向鑫上递缴纳2000×10%=200元的佣金,并得到鑫上递200×8%=16元的返利。在此过程中,鑫上递要支出1000+16=1016元,但其收益只有200元,鑫上递亏损816元。如果是20万积分,鑫上递需倒贴81.6万元。
    
    消费储值害人非浅
    
    自从2004年山东众旺公司传销体系崩溃以后,消费2000元,18个月后可获消费奖金1000元的消费储值理论作为一种典型的商业诈骗而家喻户晓。但这两年消费储值并没有因为国家工商总局认定其为商业诈骗而销声匿迹,反而正在以其他的形式卷土重来。风靡江苏的鑫上递(新上帝理论)就是“穿上马甲”的消费储值理论。鑫上递只是将山东众旺公司“消费2000元,18个月后可获消费奖金1000元”换成“消费1600元,3个月后可获消费奖金1000元,每月100元分期返还”,可以说根本就是换汤不换药。
    
    据国家工商总局相关人员介绍,这种“消费积分奖励”与山东众旺公司的经营模式十分相似。
    
    据介绍,2003年山东众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曾利用消费储值活动,席卷数亿资金潜逃,使数百万消费者蒙受损失。众旺公司开展的这种消费储值业务,一手连两线。一条线是加盟商家,一条线是持卡消费者。众旺公司对每个加盟商家按1%到15%的比例收取服务佣金;而对消费者称有60%的奖励回报率,远远高于购买国债、保险和银行定期存款等利率。
    
    后经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认定,山东众旺利用以高额回报为内容的消费储值卡,收取众多加盟商的佣金和代理商的代理费,实际上是一种变相非法融资。一度风靡全国的消费储值,终于真相大白。
    
    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曾对消费储值的性质和危害作出如下认定:一是涉嫌以变相非法融资形式诈骗。利用以高额回报为内容的消费储值卡,将众多加盟商的佣金和代理商的代理费汇集于自身,实际上是一种变相非法融资。二是诱发投资性消费和虚构消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在当前市场发育和消费心理不成熟的情况下,诱使众多消费者走向以投资为目的的非理性消费,更多的人则进入“虚构消费”,直接花钱买奖励权,博取高额奖金。还可能出现持卡人与熟悉的加盟商家串通,不购物、不发生实际商品(或服务)交易行为。三是社会危害巨大。实际上,消费储值一开始就为欺骗消费者设下了陷阱。在其制定的《持卡须知》中称,消费储值的奖励款也是属于企业对持卡人购物消费行为的“赠予性奖励”。
    
    按理说,这种变相非法融资行为已经多次被工商部门查处过,然而为何这样一个简单而拙劣的骗局,依然能使20万消费者上当受骗?据悉,类似性质的公司在全国不止鑫上递一家。鑫上递公司南京办事处原负责人蒋国西就表示,他已发现有4家公司的业务活动与鑫上递如出一辙。
    
    面对形形色色的消费陷阱,要擦亮眼睛呀,新上帝们!
    
    相关链接>> 公安部公布的7种投资欺诈常见形态
    
    1.以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绿色产业、民间资金造林等方面采取的鼓励政策为幌子,许诺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 
    
    2.以预售、合作经营、投资入股或加盟等为名,承诺回报,收取订金、股金、加盟费等,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 
     
    3.不依托于商品买卖,而是通过发展会员、收取高额入门费等手段维系运作,进行“拉人头”传销;
     
    4.利用公司的合法外衣和品牌产品,以专卖、代理、加盟连锁等方式进行传销;
    
    5.通过各种渠道大肆宣传“消费储值”的经营模式,通过收取商家和消费者加盟费的方式,实施变相传销活动;
    
    6.以给境内企业提供境外上市服务为名,一些所谓的外国资本公司或投资公司驻中国办事处未经批准便向社会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 
    
    7.一些公司声称与境外公司有合作关系,或是境外公司中国代表处,收取客户保证金和手续费后,提供互联网平台进行非法外汇买卖活动。
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 作者:辛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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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5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5楼, 盼望 2007-03-23 13:05:29   投诉 支持(469)
    赵顺到底被抓在哪里?百姓的钱怎么处理呢?
  • 第4楼, 2007-03-13 16:52:15   投诉 支持(453)
    活该!那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真是上了一当又一当,当当不一样啊,吃了一亏又一亏,亏亏没体会
  • 第3楼, ** 2007-03-09 11:52:17   投诉 支持(436)
    哎!可怜又可气的人们啊,该反省反省自己了,当初一定有很多人劝你可能是骗局就是不听,现在哭爹喊娘有啥用,贪欲,可悲啊,
  • 第2楼, 甄刚 2007-03-08 17:09:14   投诉 支持(490)
    呵,这个倒霉鬼
  • 第1楼, 甄刚 2007-03-08 16:50:56   投诉 支持(477)
    到底是抓了,还是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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