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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商公安联合出击专项打击传销行动

http://www.dsblog.net 2006-10-25 09:26:45

    本报23日讯23日下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厅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自本月起至明年8月在全省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活动。目的是标本兼治,打防并举,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对传销行为的强大威慑力,使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
    
    根据我省传销活动的特点,这次专项行动工作重点是: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严密监控非法传销企业活动。对传销组织的违法活动,全面监控,露头就打。对省内有过传销问题的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和法规宣传,引导其规范守法经营,对屡教不改且经调查证据确凿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针对传销犯罪流动性、隐藏性强的特点,专项行动中将实行“全程打击”和“精确打击”,在明确打击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的同时,严惩传销骨干分子,彻底摧毁犯罪网络。充分利用刑事打击手段震慑传销犯罪分子,遏制当前传销犯罪活动蔓延的势头。
    
    各级工商机关、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配合,在情报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日常监管、执法行动等多方面开展更为广泛的实质性合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对重点区域共同开展执法行动,对大要案件共同开展调查,对重要传销窝点共同予以取缔。同时,加强基础工作建设,建立健全“打、防、控”体系。加强对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和日常巡查,加大对违法出租房屋行为的处罚力度。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基层治保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辖区重点部位的管理,严厉惩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来源: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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