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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布2006年查处的11件传销典型案例

http://www.dsblog.net 2006-09-18 10:16:31

    本报9月17日讯(记者 甄真)今天,我省公布了今年查处的11件传销典型案例,其中最大传销案涉及全国16个省,非法传销人员达数十万人,涉案金额近20亿元人民币。此次公布的涉及济南的案例有济南市工商部门查处江苏省邳州市银杏保健品有限公司组织传销活动案。
    
    青岛公安机关侦破龙惠碧等传销案
    
    2005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龙惠碧伙同他人以传销新田公司“兰望得”化妆品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亲朋好友交纳3000元入会费,以“五级三阶制”利润分配方式层层抽取提成,从中非法获利,受骗群众近千人。
    
    威海公安机关侦破“露娜卡诗”传销案
    
    自2004年9月至2005年5月间,犯罪嫌疑人李波、宫剑等7人,在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渔具城、雅客熙饭店等处,组织人员以推销广州天冀公司“露娜卡诗”化妆品为名发展传销人员,以“五级三阶制”利润分配方式,根据个人发展会员的业绩进行返利,先后诱使400余人成为其会员,骗取入会费共计116万元。
    
    聊城公安机关侦破“蝶贝蕾”特大传销案
    
    以苏淑胜等人为首的传销团伙,自2002年以来,以传销广州天冀公司“蝶贝蕾”化妆品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亲朋好友交纳2900元购买一套化妆品入会,以“五级三阶制”利润分配方式层层抽取提成,从中非法获利。截至目前,该传销网络已成为广州天冀、天津天狮、贵州红跃、深圳顺业等许多独立传销组织组成的传销集团,涉及全国16个省,非法传销人员达数十万人,涉案金额近20亿元人民币。
    
    聊城公安机关侦破“蒙卡迪”网络传销案
    
    2005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唐某、孟某合谋成立蒙卡迪科技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以“网上购物”为幌子,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吸引参与者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加入公司,发展下线,抽取提成。该传销组织推行所谓的“卖二送一”循环模式,规定通过买单(每单1800元)的方式即可成为会员,每单1800元为一个点,每两个消费者分别购买一个点的产品,公司就要进出1个点的产品,即从两位消费者的购货款中一共拿出1800元依次赠送会员。
    
    日照公安机关侦破黄河等人特大传销案
    
    自200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河、路坤等人结伙流窜至日照,以做生意、安排工作为由,打着直销“天狮”等系列产品的幌子进行非法传销活动,骗取同学、朋友、亲属等到日照,发展下线1000余人,非法经营额达200余万元。
    
    德州市工商部门查处龙力公司传销案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营销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起,在销售其产品过程中采用了认购最低1120元~3360元及以上的产品即成为不同等级的经销商,可推荐其他人购买产品并成为经销商,经销商再一次性购买14560元的产品后可成立专卖店,并实行了“组织奖”、“教育辅导奖”、“零售级差奖”、“同级管理奖”等以下线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给付上线报酬的带有层级式的销售奖励方式。截至被查处时,该公司已采用此种模式发展人员272人,专卖店14家,销售产品816套,收取材料费13600元,总计金额927520元。
    
    济南市工商部门查处邳州银杏保健品公司传销案
    
    江苏省邳州市银杏保健品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起,在济南市通过左某开设的门头房销售“永健”银杏系列保健品。营销方式为:购买人购买一套价款为1280元的“永健”银杏系列产品,即成为邳州银杏保健品的“优惠顾客”,取得参加当事人分红和推荐他人购买“永健”银杏系列产品的资格。当个人消费或推荐他人消费当事人产品累计达到5120元时,购买人便成为当事人“嘉宾顾客”,享有“消费分红”的权利,每周分红600元、500元、300元不等。截至2006年3月,邳州银杏保健品有限公司通过左某在济南市共发展168人,收到货款1963520元。
    
    枣庄市工商部门查处北京中兴、山东光润传销案
    
    2006年3月,北京中兴广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开始以传销方式销售山东广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络合钙系列产品。营销方式是:参加人员以认购195元~1950元商品为条件,可获得一至四级经营商资格,推荐两个人建立两个市场后可按直接销售额和推荐人的销售额获取提成奖、推荐奖、消费奖等利益。截至被查处时,共按照以上营销模式获取违法所得326625元。其间,山东广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明知北京中兴广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营销模式的情况下,一直为其提供产品,并为其市场部、营销中心等机构在山东提供办公、培训地点。
    
    泰安市工商局查处四维制药传销案
    
    山东四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成立了山东四维宽爱时代商务中心,并于2004年3月开始负责销售该公司的灵芝液等产品。营销方式是:购买365元产品后,可以成为公司的营销员并推销产品。购买1万元至10万元的产品,可在各地设立E级至特A级六种级别的店(虚拟店铺,作用是发货)。营销员队伍根据销售业绩团队分为省级、地市级、县级,可自由发展下属的团队和营销员。同时制定了“伯乐奖”、“幸运奖”、“培育奖”、“教育管理奖”、“消费分红奖”等以下线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给付上线报酬的带有层级式的销售奖励方式。截至被查处时,山东四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山东四维宽爱时代商务中心通过此种营销方式非法获利896398.40元。
    
    泰安市工商部门查处为传销行为提供培训场所案
    
    2006年2月24日,浙江人余肖荣租赁山东省环境监理干部培训中心会议室,由贵州红跃集团传销头目徐庆明,以组织召开团队“分享会”名义开展传销培训活动。山东省环境监理干部培训中心收取租赁费900元。之前,该培训中心还曾多次将会议室租赁给徐庆明团队开展传销培训活动。
    
    日照市工商部门查处李某为传销行为提供培训场所案
    
    当事人李某自2005年8月开始,将位于日照海曲西路87号的东港区兴合酒店部分房屋租赁给传销人员用作培训场所。至被查处时,李某已获违法所得5000元。
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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